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安全 >

《1999年国际扣船公约》获通过

   

《1999年国际扣船公约》获通过

作者: 更新时间:2020-07-24 14:54:52 阅读:
为期12天的联合国暨国际海事组织关于扣船问题的外交会议日前 在日内瓦结束,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1999年国际扣船公约》。

公约规定,船舶只能因“海事请求”而不能因任何其他请求被 扣押。公约同时对“海事请求”的定议和适用范围,以及扣押的权 力、扣押权的行使、被扣押船舶的释放、再次和多次扣押权、对实 体问题的管辖权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以 及部分国际组织的观察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中国著名的海商法专家 朱曾杰作为主席主持了大会。

上一篇: “费改税”前确保99年交通规费正常征收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验船人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正式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