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竟然可以调用本省军队?兵部都没权力,只有他才可以
巡抚这一官职,最早起源于明朝。一开始的时候,属于朝廷派往地方督查税粮、安抚百姓、整顿边关的职位。到了清朝时,又经过调整变化,成为掌管一省军政大权,监察辖区内文官官员的封疆大吏。
这个职位的级别不低,它属于从二品官阶。清朝官制分为九品,每一品分为从、正两个级别。从二品属于中等级别的官职。不过,巡抚兼任兵部侍郎的职位后,官阶又会被提拔到正二品。
兼任兵部侍郎的职位,目的就是为了让巡抚在军事上更有发言权。从巡抚的职权来说,它对辖区内的军队,有一定的权力。当然,不同时期,不同省份,巡抚在军事上的权力,都不会相同。
雍正九年到嘉庆八年的时候,巡抚获得兼任提督衔的职权。提督是绿营军驻守在地方的最高军事长官。所以,巡抚由此获得节制省内包括总兵在内的绿营军将官。
乾隆到道光年间,巡抚获得节制辖区内各镇兵马,统管全省军队的权力。同治年间,兵火四起。朝廷授予陕西、广西、贵州、浙江、湖南、江苏六个省份的巡抚,拥有调动军队内将官职位,节制省内军队,方便行事的权力。
从这样来看,巡抚在军事上的权力并不差。但是,它对本省辖区内的军队,更多是节制。而且,基本都是集中在管辖武将上。对于军队士兵的直接调动,并没有获得太大的权限。
朝廷也授予巡抚一支可以直接归他们管辖的的绿营军。这支绿营被称为“抚标”,人数大概在二到五个营,每个营在数十人到上千人左右。从一个省的体量说,这支军队并不多。除此之外,如果是长时期、大规模的调动军队,巡抚基本没有太大的说话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