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65岁以上老人将建健康档案 定期组织检查
昨日,记者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今后我省将鼓励和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为行政区域内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老年人定期进行一般体格检查。
今后我省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城乡低保标准、人均补差与全国同步增长,并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着力解决贫困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等服务。继续开展“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和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各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立1所以收养失能、基本失能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爱心护理院,不断提高对失能、基本失能老年人的照顾、护理、康复和临终关怀服务水平。
我省将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识,提高老年人运动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识。重视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工作,针对老年人易发心理疾病和心理问题,提供心理干预服务,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鼓励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专项培训和支持,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精神关爱和心理保健作用。
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的要求,在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每个街道办事处建设1所示范性老年日间照料中心,80%的城市社区将建为老服务站,50%的乡(镇)建有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我省要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加强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通过新建和资源整合,解决老年人生活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为老年人开辟文化和运动健身场所。突出高龄、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环境无障碍改造,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快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建筑物特别是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步伐,最大限度地方便老年人的出行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