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总督执掌军政镇守地方,为何很少有造反的?
清朝时,总督是地方上级别最高的官员。在官阶上,总督可以通过加衔,达到正一品官阶。这是清朝官制中,级别最高的一层。
而且,总督可以同时执掌几个省份或地区的军政大权,民生、刑法、教育、军务、官员调动等,总督都有涉及。
朝廷授予总督这么高的地位和职权,自然是因为总督这一职位的可靠性。两百多年的清朝历史中,即便在晚清最风雨飘摇的时候,也极少看到总督造反,或拒绝朝廷调令的事情发生。
这种情况的背后,并非偶然。而是源于清朝在立下总督制度时,就已经提前考虑的结果。
在清朝,可以被列为封疆大吏的官员中,除了总督、巡抚这样可以同时执掌地方军政的官员外,也有提督、驻防将军这样,专门执掌军权的官员。巡抚执掌一省军政大权,提督执掌一省绿营军队,驻防将军是清朝驻守在全国各种重要地区的八旗军最高长官。
这些官职在地方的分量极重,官阶也非常高。如果能够理解这几个官职跟总督之间的关系,就很容易弄清楚,为什么清代总督极少有造反的情况出现。
先说说总督与巡抚之间的关系。总督与巡抚之间,虽然同时执掌军政,但侧重点有所不同。雍正皇帝就曾说过:“总督专重兵政,巡抚专重吏治”。不过,在具体职权上,总督跟巡抚之间,并没有那么清晰的划分,也没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