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并完善儿童安全教育和保险体系
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在发达国家儿童总死亡排序中,意外死亡就一直盘踞在第一的位置。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报告: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中,意外伤害是儿童青少年致伤、致残的最主要原因。
我国学者经过历时两年的研究结果显示:从建国初期到现在,随着中国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肺炎、传染病和营养不良正逐步得到控制,而意外伤害已取代传染病和营养不良,越来越明显地成为影响儿童生命安全、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通过对我国几个地区的调查证实,意外伤害确实已成为我国14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首位原因,而且呈现发生率高、增长速度快和死亡率高的特点。
儿童意外伤害不仅造成了大量的永久性残疾和早死,消耗巨大的医疗费用,而且削弱了国民生产力;不仅孩子们及其家庭带来痛苦和不幸,而且给社会和政府造成巨大的负担和损失。
我国现有约2.8亿少年儿童,占全国13亿人口的22.89%。根据一项最新的抽样调查表明,我国100名死亡儿童中有26人死于意外伤害,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7%~10%的速度增加,给独生子女占相当比例的中国父母带来极大忧虑,影响着计划生育国策的贯彻实施。
同时,非致命意外损伤也在折磨着更多的儿童及父母亲友。同济医科大学少儿卫生学教研室曾在全国11个城市4.3万名幼儿中进行过意外伤害的调查,结果显示:非致命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为24.10%,其中:造成身体缺陷者占1.64%,造成永久性伤残者占1.01%。
国内其他相关调查也显示:每年有20%~40%的儿童因意外伤害需要给予医学关注,其中的三分之一需要手术治疗、卧床、休学或1天以上活动受到限制。
根据我国疾病监测和伤害流行病学调查的结果测算:估计全国每年约4000万中小学生遭受各种意外伤害,其中需要门诊或急诊治疗1360万人(34%),住院335万人(8.375%),120万人正常功能受损(3%),40万人因伤害造成残疾(1%),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从上述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我们可以看到,意外受伤害儿童之多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之大,是远远超乎我们想象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群死群伤的儿童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如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油田友谊宫发生特大火灾,325人遇难,其中有288个少年儿童。虽然事发已8年多了,但如今看到的是失去儿女的双亲那哭白的头发,和已长大但至今都不敢照镜子的烧伤的青年。
1999年5月5日,浙江省常山县芙蓉乡初级中学学生乘坐的中巴车驶往地处芳村镇的常山县第三中学途中,中巴车失控,翻入公路右侧落差80米,水深15米的长厅水库内,造成32人死亡,其中学生29人,另有17人受伤。
2000年3月11日江西萍乡上栗县一家私人爆竹作坊发生爆炸,死亡33人,其中小学生14人,受伤10人。
2002年9月13日,湖南古丈县双溪乡一辆1吨重的双排座农用车,非法搭载41人,其中初中学生28人,放学回家过周末,途中发生翻车事故,造成16人死亡,其中学生13人;重伤6人,其中学生5人;轻伤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