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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携手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

   

家校携手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2-03-07 10:32:05 阅读:
家校携手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

王殿军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校长,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教授;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教育学会高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北京市特级校长。

2021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专门立法,家庭教育终于“有法可依”了。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在我看来,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让全社会,尤其是为人父母者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明确身为家长的责任。正如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二是厘清家庭、学校、社会相关机构等各主体的责任边界,各自做好各自的事情。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一些具体条款,对于正确处理家校关系、形成育人合力起到了很好的指引作用。

家庭教育常见的四大误区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可以说,正是现实生活中家庭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呼吁,促成了这样一部法律的出台。

常见的家庭教育误区,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类:误区一:家长不能正确看待孩子。

每个孩子,在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方面生而具有差异,但是有些家长不愿承认这一点,“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不能客观评价自己的孩子和理性地确定发展目标,总以“别人家的孩子”为标杆,凡事都想争第一,却忽视了自己孩子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进步。总认为“某某能考上某某大学,你只要努力也能考上”,等等。有的家长把这样的话挂在嘴边,每天不念叨三五遍不罢休,结果是导致孩子心理压力大,家庭关系也不和谐。还有些家长,不能平等对待孩子,把孩子看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认为“我的孩子,我想怎么教育就怎么教育”,甚至把孩子当作实现自己未曾实现的理想的工具。

误区二: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对。

“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和学校教育一样,在家庭这个“课堂”中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在这个生活化的“课堂”中,父母与孩子朝夕相处,一言一行都对孩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最好的教育方式就是以身示范,身教重于说教,要求孩子做到的家长自己要先做到,但现实中很多家长做不到这一点。比如,有的家长教育孩子过马路要“红灯停绿灯行”,但是他自己却经常闯红灯;有的家长教育孩子要垃圾分类,但自己却需要孩子提醒才能做到;有的家长希望孩子多阅读,自己在家里却从来不看书。这些家长的所作所为,在孩子眼里恰恰成为了反面教材。

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许多家长做不到宽严相济。一种极端情况是管教过严,孩子没有任何自由空间,从学习到生活,所有事情家长都给安排好了,孩子犹如提线木偶;另一种极端的情况则是“放养式”,有的家长以“工作太忙”为借口,把孩子交给老人带,自己很少陪伴孩子,也很少和老师沟通,有的家长甚至连孩子在哪个班都不知道,好不容易来学校开家长会,却找不到孩子上课的教室。这两种家庭教育的态度和方式,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误区三:只注重学习成绩,不关注孩子全面成长。

许多家长只重视智育而忽视其他四育,只关心孩子的学科学习和考试成绩,孩子考试考得不好、成绩下滑就着急上火,但对于孩子的品格教育、行为习惯、生活技能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状况等不重视,出现问题才开始亡羊补牢。在“双减”政策下,更是看到孩子回家作业少而焦虑不已,却没有考虑到如何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帮助孩子全面成长。

误区四:不会处理家校关系,无法实现“协同育人”。一些家长不会处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关系,分不清二者的边界,把一切都推给学校,孩子成长过程中出了啥问题都责怪学校,而不反思自己的责任。还有一些家长不尊重学校教育的专业性,认为在教育的问题上自己也是行家,对学校教育不信任,对于学校的课程改革、教学安排或育人活动横加干涉。一些家长缺乏家校沟通意识,或者沟通的方式方法有问题,导致家校之间发生矛盾,同学之间、家长之间发生矛盾,甚至引发负面舆情,家校之间无法形成协同育人的合力。

家长应如何学习和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

据了解,在2021年1月初次审议时,这部法律草案原名为《家庭教育法》,在2021年8月2次审议时听取专家意见改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何加了“促进”二字?因为制定这部法律旨在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成长健康发展的氛围,内容主要是倡导性、指导性的。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指出了良好的家庭环境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该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哪些方面属于家庭教育的范畴,或者说家庭教育主要应围绕哪些方面展开?对此,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作出了6个方面的内容指引,包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道德品质与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培养良好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开展劳动教育等。不难看出,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这6个方面的内容,与国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完全是同向同行的。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还指出了开展家庭教育的9种方式方法,第十八至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家庭要切实担负起教育的职责。

不难看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虽然多属倡导性、指导性的,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思想观念到范围界定,再到具体的方式方法,家庭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和细致而明确的指引。家庭是永不关闭的课堂,家长是永不下岗的老师。作为家长,应该把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必修课程”,认真学习,并将其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家庭教育的过程中。社会相关机构,可以建立类似“学分银行”的监督与考评机制,引导家长认真学习和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

教育是“教”和“育”的结合,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而家长却是影响孩子一生的人。家长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家长一方面要尊重孩子的独立自主性,给他们充分的成长空间;另一方面也要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不能对孩子放任自流,或者把教育孩子的责任完全推给学校。我认为,在家庭教育中,家长最应该着力去做的事情就是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首先,要培养孩子养成爱阅读的好习惯。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对于孩子来说,阅读是一种丰富知识以及巩固学习成果的有效手段。阅读不仅能增长知识拓宽视野,而且能增强人的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良好的阅读习惯是能让孩子受用一生的财富。其次,要培养孩子养成爱运动的习惯。坚持运动不仅能让孩子身体强壮,培养团队合作意识、规则意识等,还能塑造坚毅品格、培养耐受挫折的能力,是其他学科学习和活动不能替代的。家长最好能引导孩子练就一两项伴随终身的体育运动特长。如果父母在运动方面有某种特长或优势,更应该发挥对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多和孩子一起运动,这对培养孩子对体育的兴趣非常好。再其次,要培养孩子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想让孩子从小好好学习,不用父母操心,最好的办法是让孩子看到父母每天都在学习。家长也可以和孩子一起共同研究某个课题,共同学习和成长。父母执着研究、坚持学习的习惯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让他们在遇到各种困难时不轻易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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